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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11-28 16:2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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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部分:借尸还魂
AGLER为ROLEX
和GRUEN制造机芯,然后他们两家分别装配成表,按划定的销售区去卖。ROLEX销往欧洲,亚洲和英联邦,GRUEN专销美国。此种井水不犯河水的局面
一直维持到蠔式表壳上市。蠔式表的发明,令ROLEX感觉与众不同,扩张之心油然而起。但三方约定白纸黑字墨迹未干。ROLEX就想了个绕道走的办法,即
在蠔式表壳中装上FHF(FONTMELON)机芯,在美国找批发商贴牌销售。
贴牌销售对ROLEX已不是新鲜事。1945年,WILSDORF在文献中就为何取名“ROLEX”作了如下描述:“一个简短但重要的名字,表面不会显得
笨重。”换句话说,选择ROLEX的一个理由是给零售商是贴在表背面的(纸质)。从1921年起,ROLEX开始印在表面。那个年头,ROLEX出厂时是
6个一装的运输盒,仅有1个是印有ROLEX商标的,其余5个皆留白,等待零售商自印宝号。以后印有ROLEX商标表面者逐渐增多,1年后大约6个中有2
个印有ROLEX商标。直到1925年,6个中5个,即绝大部分出厂ROLEX署名ROLEX。1926年蠔式表壳发明后,WILSDORF坚持所有蠔式
表一律打公司名称。
结果碰上了ABERCROMBIE &
FITCH公司,当时它是专售运动器材的商店,无论你想去非洲猎象还是去苏格兰钓鱼,你所需的装备他那儿都有,从蚊帐到双管猎枪一应俱全。由于它是运动器
材专卖店,所以把蠔式表放在他那儿卖,也算对路。可惜高级店卖的是ROLEX的低档表,再加上广告宣传不力,ROLEX未能打开局面。此类表在表面上署
“ABERCROMBIE & FITCH SEAFARER”字样,后盖内及机芯上署“OYSTER WATCH
CO.”。由于表壳材料为SNOWITE(一种镀铬的锌合金),表壳易腐蚀,流传下来的表均品相不佳。ROLEX跟ABERCROMBIE &
FITCH的关系 保持了四年(1926-1930年)。ABERCROMBIE & FITCH成为豪华(Heuer)的经销商。
在退出美国市场两年后,ROLEX故技重施决定重返故地。这次是一家连锁珠宝店:ZELL
BROTHER公司,总部在西雅图。ZELL看到ROLEX在加拿大卖的不错(西雅图距温哥华只有150公里),于是提出来愿意成为ROLEX在美国西北
太平洋地区的进口商。ROLEX接受了他的要求,奇怪的是未用OYSTER这个牌子,而是用了TURTLE
TIMER(海龟),表内当然不是AGLER机芯,以免影响与GRUEN的关系。尽管ZELL取得了比ABERCROMBIE &
FITCH好的销售成绩,但似乎未取得重大市场突破。此时蠔式表壳已用全钢了。
ROLEX与ZELL的合作中存在两个问题:一是ZELL虽然是连锁店,但它是地区性的,不是全美国的。二是在经营中强调他自己的品牌而不用Oyster,所以销售再好,ROLEX也打不出牌子来。与ZELL的关系大约存在于1932-40年。
1936年中期Fred GRUEN把他那份合资企业股票卖给了H.AGLER和WILSDORF后离开了AGLER的董事会。这样一来,ROLEX松了绑,再也不用绕弯子进美国了。
取代GRUEN董事一席的是EMIL BORER,H.AGLER的小舅子,亦是ROLEX的技术总监。他随后发明的永动转子机芯(PERPETUAL),使ROLEX获得正式进入美国市场的利器。时年1942,正是烽烟四起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。
由此可见,Oyster Watch Co.的出现似乎是跟“划区销售”有关,没准是WILSDORF老头儿跟GRUEN玩捉迷藏的产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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